陕西省2025年第7次排污权交易公告
一、交易基本信息
|
交易场次 |
交易编号 |
SJ-2025-000001-D07 |
|
|
交易基准价(元/吨) |
化学需氧量、氨氮12000元/吨; |
||
|
交易开始时间 |
|||
|
1、电话:029-63916190,029-68662671(15229211931) |
|||
|
交易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出让方:政府出让 本次交易最高限价:二氧化硫41600元/吨、氮氧化物42400元/吨、化学需氧量81500元/吨、氨氮68800元/吨。 |
||
二、交易信息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交易开始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加价幅度100元或200元。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排污权支付款项支付方式 |
项目所在地市税务相关部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文件。 2.已通过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省、市审核。 |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的全部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竞价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价须知》。意向竞买人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价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排污权交易系统”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意向竞买人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陕西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交易价款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方违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