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TYRZ-2024-ZZ066
二、项目名称:周至县甘河农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董彩练
地 址:采购人代表
当事人:冯美玲
地 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当事人:史敏
地 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当事人: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天地源悦熙广场1幢1单元1606室
四、基本情况
经查,在2024年11月15日西安市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组织的“周至县甘河农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评审期间,评审专家史敏、采购人代表董彩练在参与项目时中途离开评标室,因评审老师未到齐,项目评审还未正式开始,二人在离开评标室期间没有交流,也未与任何人接触;采购人代表董彩练在评审期间手指评审专家冯美玲电脑的行为是在解释评审标准及客观分的一些注意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场工作人员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进入评标室后未第一时间向评审专家强调评审纪律,发现问题,未第一时间纠正。以上不良行为破坏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对天煜荣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该公司内部整顿。对采购人代表董彩练,采购评审专家史敏、采购评审专家冯美玲提出批评,并责令董彩练,史敏、冯美玲做出书面检查报周至县财政局备案。
六、其他补充事宜
周至县财政局
2024 年 1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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