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CBN—鄠邑区—2024-00356
二、项目名称:鄠邑区关于对政府采购进场交易不良行为的通报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钱纪荃
地 址:评审专家
当事人:陕西中鑫正宏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66号西部国际电力商务中心2227室
四、基本情况
经查,在2024年 10月16日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局组织的“2024年农村税费改革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评审期间,评审专家钱纪荃作为采购人代表在参与项目评审时对业绩进行分工,经见证人员提醒制止后,仍对“带信号评审项”进行分工,钱纪荃的行为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第 198 号) 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不符;陕西中鑫正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场工作人员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进入评标室后未第一时间向评审专家强调评审纪律,发现问题,未第一时间纠正。以上不良行为破坏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对陕西中鑫正宏项目管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该公司内部整顿,限期改正;暂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钱纪荃评审资格3个月。
六、其他补充事宜
鄠邑区财政局
2024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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